2018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教师56名公告(3)
2018-03-08 15:4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均采用模拟教学形式。备课15分钟,模拟教学15分钟。
(二)考试时间:第一场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第二场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考生在报到时须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自觉接受考场管理人员的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其他四场招聘考试时间另行公告。考生集中和分组情况将于现场报名当天晚上11点前通知考生。
(三)面试成绩公布:模拟教学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在指定地点等候成绩。该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排名将在考场以及江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一场次、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的人选,对拟聘用人员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考生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处理,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场次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场招聘,具体招聘情况于每一场招聘后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已提交《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范围中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六场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六场面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时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退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七、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江海区教育局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江门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zzb.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需履行最低服务年限4年的义务。
十、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0750-3861643(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907(江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注意: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的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告知情况;凡参加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
5. 应聘人员信息表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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