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面向社会(B类)招聘公办小学教师20名公告
2018-03-02 16:2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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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珠海西部生态中心城区”的目标定位,坚持加快发挥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立体化交通枢纽、加快打造宜居宜业新城、努力夯实基层治理的“四大重点工作”发展思路,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薪酬待遇
区内公办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被聘用者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小学,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的教师如果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B类)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