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教师56名公告
2018-03-08 15:4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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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8年江海区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共招聘教师5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江门市江海区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在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6所高校进行,招聘对象为该场次院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9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服从组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