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教师公告(878名)
2021-10-13 21:1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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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北京、长春、广州、武汉、西安等5个考点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预报名。招考点接受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次招考设定北京、长春、广州、武汉、西安等5个考点。考生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开始接受报名,每个考点所设置岗位的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2)现场报名时间:
北京考点:2021年10月24日9:00-12:00、14:00-17:00;
长春考点:2021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考点:2021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
武汉考点:2021年11月7日9:00-12:00、14:00-17:00;
西安考点:2021年11月7日9:00-12:00、14:00-17:00。
各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将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18:00后发布,敬请关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及“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报考多个考点,但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同一考点现场允许调剂岗位,现场报名并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
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
(二)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初审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须贴本人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考生资格初审时提供不了毕业生推荐表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已毕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和成绩单,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未毕业的,提供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收原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报考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初审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综合素质考察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心理测试等办法,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学习成绩以及在校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考生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现场工作小组商议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各考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未按时领取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