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4名
2016-10-10 16:11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4名,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博罗县,法院,陪审员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实施方案》(粤高法〔2013〕269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本县辖区内增选人民陪审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选人数
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增选人民陪审员共14名。
二、资格条件
1、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各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3、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所需补助、培训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程序和要求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属本辖区的,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属本辖区的,该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
〈2〉、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此外,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4〉、报名地点和通信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94号,博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邮政编码:516100。
〈5〉、联系电话:6208226。
2、资格审查
由我院会同博罗县司法局进行。
3、任命
经审查合格的,由我院提请博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为5年。
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博罗县人民法院解释。
2016年10月10日
以上是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4名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