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逐级遴选法官2名公告
2020-06-28 19:52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逐级遴选法官2名公告由惠州人事考试网考试资讯栏目提供,报名时间为:6月30日截止,更多关于惠州遴选法官的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深化法官选任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加大优秀法官的选拔力度,向其他地区法院要人才、要经验,为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储备审判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广东法院2020年法官逐级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法院政治部批准,开展法官逐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本省基层法院遴选。
二、遴选名额
1.面向本市辖区基层法院遴选行政审判法官1名;
2.面向本省基层法院遴选民商事审判法官1名,具有涉外审判经验的优先。
三、遴选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四)在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入额前担任法官的时间),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在基层法院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五)任二级法官或以上单独职务等级;
(六)具有遴选职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民商事审判法官职位的,具有涉外审判经验的优先;
(七)符合中级法院法官任职资格条件;
(八)办案业绩较好,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上述有关年限时间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逐级遴选:
(一)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后仍影响入额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四)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其他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四、主要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5:00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报名时报送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属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事先征得同级组织部的同意),并将个人任职简历、近5年思想工作小结、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入额法官确认通知、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审批表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先提交扫描件)以及1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发送到hzzyzzc@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752-2180573。
3.资格初审。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不过关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提前三天(7月1日至7月3日)做好核酸检测,检验结果请于7月3日下午4:00前发送到hzzyzzc@163.com。
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遴选职位。遴选职位取消的,参加该遴选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和法学理论水平、审判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试题由省法院遴选工作办公室统一命制。
考试可自带工具书和参考资料,不得携带手机、电脑及其他电子设备。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4日上午9:00至12:00,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带上相关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业务考核。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由本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业务考核,采取案件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绩效考评等方式,重点考察近5年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考核以客观量化评价为主。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笔试30%、面试30%、业务考核40%的比例计算参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我院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我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法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经我院党组研究,确定为拟遴选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将拟遴选人选报省法院政治部审核。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遴选的,可依次递补。
(六)决定
省法院政治部经审核,按程序将拟遴选人选确认为我院员额法官。
我院根据省法院政治部入额确认意见,及时报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以及法律职务任命、法官等级确定等工作。
特此公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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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