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
2021-11-16 00:47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参考答案:C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综合分析。
A选项:信息定位在材料第一段。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所以,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为7.5%-1.2%=6.3%(混合增速),根据“混合增长率居中且偏向基期值大的”可得,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之外的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间的差距应大于1.2个百分点,即增速<5.1%(6.3%-1.2%=5.1%),所以A选项错误;
B选项:信息定位在材料第一段第1句及材料第二段最后一句中。根据材料中“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则两个功能区的总收入为7019.8×3%≈210<300亿元,所以B选项错误;
C选项:信息定位在材料第一段中。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5%,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由相邻两年比重差=可知,部分增长率(7.8%)>整体增长率(7.5%),则比重上升,所以上年同期的比重低于53.7%。所以C选项正确;
D选项:信息定位在材料第三段中。“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收入增量=亿元,数字内容服务行业增量=亿元,所以D选项错误。
故本题选C。
【2018-北京-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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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