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16人)
2025-02-18 15:1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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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是一所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2020年,医院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现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属于我院编外合同制或见习员工。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此次招聘岗位若无招满,将在2025年度内持续进行招聘,招满为止。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一)见习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见习员工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按照我院见习规定执行,其中技师在我院的见习期为2年。见习期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医院考核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实行合同制。
(二)合同制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和相关福利按我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博士入职后可参加我院编制公开招聘,如成功录取可纳入编制管理。
(四)医院每年资助5-10个博士,享受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医院科研立项、著作、成果、专利等奖励。
(五)符合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惠州市人才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后,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享受1万元落户补贴。具体以惠州市相关政策为准。
(六)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才周转房等,可与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叠加享受。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博士后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具体以我院高层次人才待遇相关规定为准。
(七)医院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异者,可出国研修深造、国内进修学习,医院奖励在职人员后续学历(学位)攻读,有较完备的职称聘用、职务晋升路径。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期间登录医院招聘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14.29.77.66:8891/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招聘系统(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4)。
(二)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招聘系统)。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载明学历和专业的就业推荐表或在校成绩单)。
5.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条件如有职称要求则必须提供)。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岗位条件如有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则必须提供,且提供在培证明者入职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7.工作证明(岗位条件如有要求工作经历则必须提供,参考附件3)。
8.其他材料(如获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请务必填写完整招聘系统个人简历并上传报名材料,上传附件后请自查是否完整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6.请在招聘系统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邮箱、招聘系统。
7.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凡与我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应聘登记表》(附件2)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中进行说明,不得漏填。应聘人员对《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四)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结束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医院发布考试确认公告和短信通知后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医院考试确认公告要求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如确认参加者实际未按约定参加笔试也将被系统记录,请谨慎选择。确认不参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将在医院官网公布,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条件为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为直接面试考核。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该科总分数的60%,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一次核查分数。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医院应当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复核。
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员须于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不参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于医院官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最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具体安排将于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水平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岗位条件为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凡是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仍在委培单位服务期内或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不予报名。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我院官网“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目或招聘系统中,请留意查看。
(七)无特殊情况者,应聘人员在2025年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八)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九)应聘者如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专业类别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十)经我院公示的拟聘用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岗位人员,必须于当年报名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届时请自行留意我院官网及科教部住培招生信息并及时报名。
(十一)见习人员执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见习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见习期满后,如未通过医院考核不予招聘录用,须按期离院并自行择业。
(十二)咨询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52-22881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三)监督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0752-2288136
附件:
附件1: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文章来源:www.hzch.gd.cn/Article/ashow/aid/14468/c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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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