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市惠东县纪委监委2024年遴选(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公告
2024-07-31 19:37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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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惠东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和数量
惠东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计划遴选一级科员共12名,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舆情中心、县巡察服务保障中心九级管理岗及以下岗位共4名。
遴选(选调)职位详见《惠东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选调)对象
(一)一级科员遴选对象:惠东县乡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县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九级管理岗及以下岗位选调对象:惠东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
三、遴选(选调)条件
(一)遴选(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干部调动资格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的,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遴选(选调)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适宜进入纪委监委工作的。
四、遴选(选调)程序
本次遴选(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惠东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需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4)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附件3);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每份复印件上由考生本人亲笔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后再扫描为PDF格式,扫描内容应清晰完整。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成以“报考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djwgbs@huidong.gov.cn,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初审
根据遴选(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由惠东县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在遴选(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谈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和岗位需要,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面谈当天逾期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谈及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将在惠东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惠东县纪委监委选派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公告,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不得转任的情形等。
2.体检。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遴选(选调)的,可以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试用期管理
综合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1:1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在惠东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的,将人选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通知跟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参加遴选(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律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需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咨询电话:0752-8112559(工作时间)。
(四)本次遴选(选调)不对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将在惠东清风、惠东党建网发布公告。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东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惠东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惠东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惠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原文标题: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文章来源:jwjcj.huizhou.gov.cn/pages/cms/hzjw/html/hdx_qt/536b763a38854f36894e6fe669566fe6.html?cataId=2d9a5da692684876a62290210b0ebf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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