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教师公告(78名编制)(2)
2021-06-11 18:3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6.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7.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8.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9.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10.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一年试用期满,未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四)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18902669981,0752-3826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评委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752-3826153
区人社局0752-3768936
九、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1.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2.附件2: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3.附件3: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4.附件4: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5.附件5: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huiyang.gov.cn/hzhyrsj/gkmlpt/content/4/4307/mpost_4307898.html#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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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