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75名)(2)
2021-03-12 08:38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六、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
七、审档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录用
应聘人员放弃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应聘人员。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对应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书,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特定津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发给津贴2500元/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500元/月;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发给津贴500元/月。
(二)住房保障。落户惠东,服务满5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一次性发给8万元安家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5万元安家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3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安家费。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有条件的工作单位安排周转房。
(三)办理入户。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子女入学。子女需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十一、其他事项
1.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于2021年5月1日前告知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签订协议书规定履行解约程序;如未告知的,按应聘人员违约处理,将应聘人员的违约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附件3),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2.应聘人员进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显示异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4.应聘人员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附件1: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原文标题: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dong.gov.cn/hzhdjyj/gkmlpt/content/4/4212/post_4212644.html#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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