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第二批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24名)
2020-10-16 11:48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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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有93年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美丽宜居的“花城”广州市,有海珠、白云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10个),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工作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类别。学校现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有广东省重点学科、强特色学科和“珠江学者”设岗学科14个,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和创新中心30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3000多人,研究生1000多人。
根据辅导员年度招聘计划及第一批招聘实际,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职辅导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易班中心、新闻中心(及同等级别校级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所设部门的负责人,院(系)团委、学生会、易班中心的负责人及其设置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2.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八)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岗位,实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参照同级别学校在编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未曾参加过我校2020年第一批辅导员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邮件主题请按“毕业学校+姓名+首次报考”的格式命名(如:华南师范大学+张三+首次报考);已参加过我校2020年第一批辅导员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邮件主题请按“毕业学校+姓名+第二次报考”的格式命名( 如:华南师范大学+李四+第二次报考)。报名邮箱:zkfdyzp@163.com。请报考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按照公告顺序放入同一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大小请勿超过50M,收到邮箱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请务必如实按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填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材料清单如下: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从大学起的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境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5.其他个人认为必要的获奖材料(须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填写的一致)。
6.近期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大小:20KB以下)。
7.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曾任班长、团支书的须由院系或研究生院出具证明;
2)曾任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易班中心、新闻中心(及同等级别校级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所设部门的负责人,院(系)团委、学生会、易班中心的负责人及其设置的部门负责人的须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院出具证明;
3)曾任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的须由学生工作部(处)、院系或研究生院党组织出具证明。
8.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须由原工作单位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成功报名且有效报名的人员名单,学校在官网“人才招聘”栏及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岗位相关部门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四、考试
学校公布的报名成功且报名有效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综合测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名单。
(二)资格审核。进入综合测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综合测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和面试。
1、职业倾向测试
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我校2020年第一批辅导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未进入综合面试,再次报考的应聘者,其首次笔试成绩继续有效。应聘者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第二次笔试,其笔试成绩取最好成绩参与综合面试候选人排序。选择参加第二次笔试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按附件3的格式进行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确认书的视为放弃第二次笔试资格。
2、参加我校2020年第一批辅导员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再次报考的应聘者,直接进入本次招聘的综合测试。
3、除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的人选以外,按照剩余综合测试指标人数在所有笔试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应聘者可通过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及招聘信息平台查看笔试成绩、资格审核通过进入综合测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