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6-22 20:58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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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高中教师
A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同时有5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历,高中高级以上职称,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其中一项,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C类: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0届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初中教师
B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C类: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0届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且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小学教师
D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同时有2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历,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E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以上各类人员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仲恺高新区在编在岗教师。
四、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详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附件1)。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网上系统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发布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成绩→公布进入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零时至7月10日24时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hzzk.gov.cn)。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误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者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材料在报名系统中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1)《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身份证。
(3)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院系出具的本科阶段师范生证明或成绩单;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师范生证明。
(4)教师资格证。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不是《教师资格证》,不能算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含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报考中学语文岗位的毕业生,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若是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A、D类岗位人员提供教师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需提供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③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