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
2020-06-10 15:4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教师资格考试网
联系电话:87230359。
3.体检(7月6日至7月8日)。
体检表由申请人员自行从附件下载打印,并贴上1寸相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在现场确认时加盖骑缝章后于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留在医院。
体检医院: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厦新城天山北路葵花园北侧葵花综合楼。
联系电话:81880602。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金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贴上1寸相片的体检表。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以上材料无需复印件,审核过程仅需上交相片及体检表。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2.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以上是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教师招聘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