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选拔乡镇公务员通知
2019-11-25 20:1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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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根据《广东省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选拔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选拔乡镇公务员,惠东设3个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挂职)。人选除应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学历高中、中专以上,不设专业限制;
4.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累计满3年;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授予的荣誉表彰的(含2019年获得我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彰的),可在报考资格条件上适当倾斜,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放宽至累计满1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有关情形;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二、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考试”的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县”)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自2019年10月启动,至2020年1月基本完成。
四、实施程序
1.设置职位。(略)
2.组织推荐。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在本镇范围内通过有效方式公布组织推荐的名额、资格条件以及专项选拔的程序要求等内容,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让所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知情。乡镇党委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个人意愿,经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推荐表附后)。县委组织部要对乡镇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部务会集体研究讨论,按职位数与推荐人数不低于1︰5、不高于1︰10的比例择优确定推荐考试人选。推荐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突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推荐考试人选除应符合本方案第二条之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热心为群众服务,道德品行好;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
(3)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
(4)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确定人选。11月确定人选,并将组织推荐人选在所在村(社区)及所属乡镇于11月25日开始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相关人员名单及《人选推荐表》(含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鉴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
4.笔试。(时间定于12月1日)
5.资格复审。
6.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由省人事考试局提供题本,具体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务员招录面试规定,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发现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面试结束后录像要妥善保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总成绩,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7.体检和考察。市委组织部按照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考察不合格,可相应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在1月中旬前完成。
8.公示和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未收到反映或收到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抄送省委组织部备案。拟录用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须安排到所在村(社区)所属乡镇工作,如该乡镇无编制空缺,可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就近安排在有空编的乡镇。录用后,相关人员需在所录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
9.相关政策措施。
(1)强化任职培训。各市委组织部集中对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完毕后再报到上岗。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录用后,相关人员需在所录用县的乡镇工作满5年。
(2)加强跟踪培养。对特别优秀的,注重选拔进入乡镇班子。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招录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省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积极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从全局高度去谋划推进。
2.注重统筹规划实施。各级组织部门及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把握正确方向,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步骤,积极稳妥实施。同时要注意广泛发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广泛知晓、深入了解,确保优中选优。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与我部联系。
3.严肃工作纪律监督。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纪律严明、阳光招录,招录各环节要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借专项招录之机,擅自或违规将不符合条件或人岗相适度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的人员纳入推荐范围。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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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