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2)
2019-04-08 15:01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我院指定单位出题、改卷和核准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选调条件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官由院党组成员组成,题目由我院指定单位负责,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及要求执行,体检合格后(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本院网站公告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调动和任职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选调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密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李伟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邹伟如两名同志担任,成员由许建岭、叶翠英、黄靖、冯祖才、王晓组成,负责招聘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选调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52-5567052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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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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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