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公告」2019年深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469名公告(3)
2019-03-27 16:2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六、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D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6倍之内的考生。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报考其他职位的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考生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审核要求
重点审核资格初审人选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考生(除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外)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B类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其他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录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为体能测评对象,笔试成绩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外的为体能测评递补人员。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初定于2019年6月中旬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体能测评递补规则
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体能测评递补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递补人员全部递补测评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
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为面试对象;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分类
面试分为基础面试和专业面试。所有职位均进行基础面试,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增加专业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考点
面试初定于2019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只参加基础面试的,基础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加试专业面试的,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基础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基础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现场出分并提供给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考试总成绩,考生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和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九、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未达深圳市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缺考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9年6月下旬。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
体检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录职位的要求开展资格复审和录用考察工作。考察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公务员录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