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1-24 15:51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8年3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4.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南区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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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