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清远市委政法委机关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08 15:4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八、递补
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yhr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薪酬待遇
市委政法委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确定。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二、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政法委报名表.doc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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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