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12月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07 17:1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由新区城市管理局确定总成绩合格线。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实际确定体检人员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招聘单位可从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将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聘任在辅助管理岗位的,薪酬10万元/年左右,聘任在辅助执法岗位的,薪酬10-11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为税前标准并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劳务派遣).doc
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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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