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面向2018应届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49人公告(2)
2017-12-01 16:0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卫生人才网
2.邮寄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7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斗门区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3)咨询电话:0756-5510210,联系人:梁老师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原件1份;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16和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珠海生源2016、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2016、2017年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备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及招聘儿科、精神卫生、妇产科、医学影像(超声)、急诊等紧缺专业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比例末位排名并列的,可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成绩计算说明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人员的接收、聘用等手续。
被聘用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5年。
七、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6. 放弃聘用资格的;
7. 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本公告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10210、,监督电话:0756-5552646。
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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