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1-15 14:10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报名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8821164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1.笔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审计业务、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审计等;
2.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期限为一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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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