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梅州市梅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第二批)(2)
2017-11-02 11:4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等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2017年11月24日下午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17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其他作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卫生和综合两类,即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机构负责出题。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