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2017-04-26 08:4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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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面向社会招聘3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公安专业院校、体育院校、武术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至1999年4月31日之间出生)。对于退伍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
二、招聘人员数量 及主要职责
此次招聘人数为30人,男25人;女5人。
主要工作职责:(一)协助县城管理监察大队进行城市管理工作;(二)配合县交通、交警进行县城交通整治工作;(三)配合县三防办做好我县抗洪抢险工作。
三、薪酬待遇
城管协管员的工资待遇按现有城管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 2500元/月,含社保)。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安心从事城管岗位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
4、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至1999年4月31日之间出生)。对于退伍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
5.身体状况良好,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残疾,无刺青纹身。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招聘程序结束。公告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二)接受报名
2017年5月2日至 5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一楼法规股(博罗县罗阳镇更古前33号),联系人:王伟勇,联系电话:0752-6733816。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县级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由县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或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城管理监察大队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城管理监察大队门户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由劳务派谴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由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
博罗县城管理监察大队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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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