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2-08 17:17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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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为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直属县农业和林业局管理。主要职能是承担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任务,负责对农药、肥料新品种进行试用、监测、效果分析及推广应用;承担省、市、县农业科研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以示范方式向农户提供农业科技新知识;承担新引进优良种苗的繁育与推广;承担全县农(渔)业技术和畜牧业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推广计划的实施等。
为加强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充实县农业科技示范场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淡水养殖技术员1名、植物保护专业1名、都市园艺专业1名(具体详见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本县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和刑事处罚记录。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地址:博罗县湖镇镇下村农场。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4日(正常上班时间,除周六日外)。
3.联系电话:0752—665708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工作单位证明;(4)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县级以上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书》;(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笔试前由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将报名者的所有报名资料送县人社局复核。对复审中发现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完毕后,原件退回考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题型采用试题结构标准化。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内容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公布。
2.面试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笔试单科合格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题,测评要素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进行评分。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面试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选体检。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者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本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县人社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及监考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含“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享受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629179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 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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