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2014-08-05 09:40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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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助管理类雇员7名,工勤类雇员2名,详见《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深圳市普通雇员公开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09年7月(近5年)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9:30-11:30,14:30-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16室,电话:82105146。
(二)所需材料:
1.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职称、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7.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属国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3.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考岗位表,严格按照岗位所列条件报考。
4.报考人员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5.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报名后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适岗能力测试人员范围。适岗能力测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方式:面试。
七、公布成绩
成绩将另行公布,或者在测试五天后拨打82105146查询。
拟雇用人员名单按照适岗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八、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 资格复审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的 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 德、能、勤、绩、廉 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 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评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测评、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七天。
九、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十、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例如工作年限2年是指201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文档附件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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