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14 09:19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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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国土资源队伍建设,适应我县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勘察测绘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和征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一。
三、薪酬待遇
惠东县国土资源勘察测绘队、惠东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和惠东县征地服务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11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建设路78号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32282、8812198。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且须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4、报考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5、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7、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若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每个职位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A1、A2、A3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A1、A2、A3职位总成绩未能入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协商调剂。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聘用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一、本公告由惠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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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