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2013-07-04 18:17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惠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大鹏新区,招聘雇员,惠州公务员考试网,惠州华图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雇员、2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人员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填写《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后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6楼会议室,联系电话:28333666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3);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有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生凭报名表、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网址http://dpxq.gov.cn/)查询。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者进入体检范围。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网址:http://dpxq.gov.cn/)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合同需明确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至少满两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7月4日
http://huizhou.huatu.com/
惠州国考暑期课程 | 网校课程 |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
微博:@惠州华图教育 | ||
Q群:107756223 148810169 | ||
热线:0752-7387260 15347476080 | ||
惠州市公职培训第一品牌—惠州华图 |
以上是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