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0 10:11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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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要求。其中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岗位限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岗位限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岗位。招考岗位详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人员需就表中信息进行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填写个人信息、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2.报名时间:2013年 7月 3 日上午9:00至7月 5日下午17:00。
3.缴费标准:参加笔试的考生缴费标准为50元/人。
4.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 7月 7日上午12:00前。
5.打印准考证时间: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 月10 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不得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广州市地质调查院的地质矿产岗一(招聘博士)除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招聘单位相关知识与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3年 7 月 20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为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地质矿产岗一(招聘博士)确定面试对象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广州市地质调查院招聘的地质矿产岗一、地质矿产岗二、水工环岗、测绘岗和信息管理岗等5个岗位的面试设置实际操作测试环节,主要考核地质调查基本工具使用,岩石矿物标本识别,地质地形图使用。
4.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对象范围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5.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中有实际操作测试的,按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laho.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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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