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4)
2013-04-24 11:36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教师招聘网
2.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主要包括面谈、试教和实操)组成。考生的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为30%和7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知识(参考广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常识等,占笔试成绩30%;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70%。
②笔试的方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 该岗位的笔试取消。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面试主要包括:面谈、试教和实操(职员岗位不用试教)。
①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②面谈、试教和实操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职员岗位的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2)面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6月1日进行面谈、试讲和实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场: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华侨新村校区(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
4.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5.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替补人选。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教育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处理。
三、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属广州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学校现职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如被录用,应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数空缺情况,按聘用规定条件和聘用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享受本人被聘职称的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4.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
联 系 人:潘老师、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83591013 邮编:510095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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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