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86名教师公告(2)
2013-04-10 19:42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教师招聘网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cnts.gov.cn/)、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tsrsj.cn/)、台山人才网(http://www.tsjob.net/)和台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tsben.com/eduman1/),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共3天。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台山市教师进修学校或台山市教育局指定的高等院校。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提交审核材料。
报考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201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教师资格条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测试证书。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设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还需提供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及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相结合。为了减少考生来回赶考的应聘成本,本次招聘考试形式将笔试与面试(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统一集中连贯进行,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外地考生依据本人报考岗位面试时间自行安排食宿。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入围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
(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
1.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教育教学水平测试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相结合,试教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办法和标准、台山市中学任课教材版本详见附件4、5。
2.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
2013年4月20(星期六)下午2:30—5:30
4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作具体安排,原则上安排于20日下午完成,报考人数多的岗位测试时间延长至21日上午或下午。
3.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地点详见附件6。
4.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50%。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