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推广应用中心公开招聘
2013-03-20 15:04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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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惠东县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推广应用中心队伍建设,适应我县污水处理事业发展需要,惠东县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推广应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范围 | ||
污水处理中心办事员 | 4 | 30岁以下(截止至2012年12月30日)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 | 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环境工程 |
三、薪酬待遇
惠东县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推广应用中心为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行政级别,经费自筹,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日9:00至4月4日16:00止,请报考者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至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通过了资格初步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告和手机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将审查有关材料的原件,核对报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面试前,面试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县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者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40%和笔试成绩60%计算为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总成绩没有达到60分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每个职位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果因资格条件复审、计划生育及其他原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记录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不诚信档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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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