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12 14:20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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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7〕52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惠州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9日-21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2日-22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日-7日;
(五)面试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7日;
(六)面试成绩网上查询时间:2018年3月6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年龄,具有惠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州市(以下2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人事关系证明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界定请参阅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答疑》附件3)。
(四)惠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面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5日。凡符合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考。
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网上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报注册。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科目选择。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二)现场确认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19日-21日(上午8:45-11:45;下午2:45-5:45)。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到惠城区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李瑞麟小学旁)。
(2)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到惠州市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6号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惠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惠州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3.惠州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7日。
四、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请参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执行。
五、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
(二)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2017年新增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于2018年3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tce.cn)查询、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参加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惠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hzjy.edu.cn)和官方微信(惠州教育)。
(六)咨询方式:电邮咨询hzsjszg@163.com,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温馨提示:
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职文化课的面试考生只允许携带教材进入候考室止(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考生携带的教材到抽题室止),但严格禁止考生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候考室直到面试考试结束,一切个人随身物品将放进指定的物品保管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前往考场。
本通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2.学籍证明(样例)
3.关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答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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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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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