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聘15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7-11-27 16:3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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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以下简称“广州市代建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副局级,负责市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的市属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或违法犯罪,无从业或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即包括2017年毕业生和非2017年毕业的往届生。其中2017年毕业生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7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者须是198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广州户籍)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者须是1976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者须是197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报考者须是1966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11日。
5、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