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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04-13 08:3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教师资格考试网惠州华图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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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具有广东户籍; 2.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7年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市(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为报考考区,顺德区考生选择顺德考区。广州市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在4月18日至24日,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考区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各考区现场审核点的受理范围和具体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考区发布的信息,各考区审核点联系方式及地址见附件1。现场审核如下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面试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1日

      5.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1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面试程序为:

      (1)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6月13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六)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 学籍证明(样例)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考区名称 现场审核点名称 现场审核点地址 联系方式  
    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 广州市政务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 020-83494295  
    广州(越秀)考区 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 越秀区龟岗德安路1号之二1501室 020-87653030  
    广州(海珠)考区 海珠区教育局 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大堂 020-89185300
    020-89185320
     
    广州(荔湾)考区 荔湾区教育局 荔湾区多宝路58号 020-81944566  
    广州(天河)考区 教师进修学校 天河区瘦狗岭路595号 020-85263069  
    广州(白云)考区 白云区少年宫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白兰二街18号 (云城东路万达大歌星对面) 020-86371568  
    广州(黄埔)考区 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 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九楼 020-82377957  
    广州(花都)考区 花都区教育局职改办 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教育局7楼职改办 020-36898895  
    广州(番禺)考区 番禺区教育局 番禺区政府东副楼522会议室 020-84641609  
    广州(南沙)考区 南沙区金隆小学 南沙区金隆路168号 020-34683336  
    广州(从化)考区 从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 020-87922347  
    广州(增城)考区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教育局二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020-82630055  
    韶关考区 韶关市教育局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301室市教育局人事科(17、35、38路公交车在芙蓉园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0751-6919623  
    深圳考区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 (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旁) 0755-88128476  
    珠海考区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珠海电大)教学楼一楼大厅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0756-2235904  
    汕头考区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 0754-88853404  
    佛山考区 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0757-82341261、82341622  
    三水区教育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局一楼行政服务室 0757-87735613  
    高明区教育局 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百乐街13号 0757-88282322  
    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艺术高级中学内培训楼2楼 0757-86328700、86283743、86282386  
    江门考区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60号市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人人乐侧) 0750-3871103  
    台山市教育局 台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台山市台城镇安福里201号) 0750-5552370  
    开平市教育局 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开平市长沙爱民路3号) 0750-2211064  
    恩平市教育局 恩平市恩城小岛锦茂路1号 0750-7715133  
    五邑大学 五邑大学教务处南主楼641(江门市迎宾中路99号) 0750-3296621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0750-3725211  
    湛江考区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 0759-3336260  
    茂名考区 茂名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茂名市官山五路2号大院2楼接待室 0668-2278744  
    肇庆考区 肇庆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 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一楼 0758-2829904  
    惠州考区 惠州市教育局(负责高中、初中、中职面试审核) 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六号办公大楼一楼   服务大厅 0752-2261269  
    惠城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幼儿园面试审核) 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 0752-2677406  
    梅州考区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 路5号 0753-2180895  
    汕尾考区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0660-3390616  
    河源考区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 0762-3297399  
    阳江考区 阳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阳江市教育局 0662-3333993  
    清远考区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98号 0763-3367435(市教育局)0763-5836515(审核点)  
    东莞考区 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东莞电大招生服务厅(广东省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 0769-22223001
    0769-22242918
     
    中山考区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1楼大堂 0760-88222059  
    潮州考区 潮州市高级中学(负责全市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审核) 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中段 0768-2805016
    13902792161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负责潮安区、枫溪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 0768-5811582
    15816544313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负责饶平县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饶平县黄岗镇广场西2号 0768-7501041
    13539368864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中学(负责湘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0768-2259400
    18676865258
     
    揭阳考区 揭阳市教育局 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 0663-8724407  
    榕城区教育局 榕城区政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0663-2237640  
    揭东区教育局 揭东区曲溪街道西三路197号 0663-3264640  
    揭西县教育局 揭西县过境路新安段北 0663-5518028  
    普宁市教育局 普宁市教育局 0663-2244850  
    惠来县教育局 惠来县教育局 0663-6692400  
    云浮考区 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205室(即原旧中专学校大楼205室) 0766-8835046  
     
    顺德考区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广东省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 0757-22616493  

     
    附件2
                                                                                                              学   
     
     
     
    兹有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                             年    月被我校全日制                专业录取,学历层次    ,学制       年。现处于       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仅供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
    的全日制专科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
    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是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惠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惠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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