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17 17:51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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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是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咨询师1名,从事标准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2. 节能工程师1名,从事清洁生产审核、能效测试等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师1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4. 设备管理员1名,从事教学用特种设备和其它设备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5. 行政助理1名,从事文秘工作、日常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一:咨询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 机械类、仪器仪表类、工业电气自动化类专业;
3.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标准化、质量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标准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
岗位二:节能工程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 热能核能类、环境类专业;
3.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热能动力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岗位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师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机械类、农学类专业;
3. 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具有机电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5年以上;具有省安监签发的教员证、省环保厅签发的环境辐射检测辅导老师资格
岗位四:设备管理员
1.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 专业不限;
3. 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5. 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3个作业项目以上;
岗位五:行政助理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行政管理或英语专业;
3. 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4. 从事文秘、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中级秘书职业资格;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及佛山市技术标准院门户网站(http://www.fsqtsc.gov.cn/)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7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技术标准研究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4楼,联系电话:0757-82132303,联系人:陈毅敏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9:00时至11月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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