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3-05-15 08:35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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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多所重点高职院校实行三二分段对口自主招生的试点学校,是获准首批进驻广州教育城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天河和海珠两个校区,广州地铁3号线直达天河校区,2号线直达海珠校区,同时,多条公交线路亦均可直达我校,交通方便。学校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备先进,是一所以中职学历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于一体,以机电技术应用和先进制造技术专业群为主体,以食品与化妆品技术、现代媒体传播技术和岭南文化艺术三大专业群为特色,商贸、服务类专业与工科专业互相渗透、相互结合,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中职名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电专业实训指导2人、机电专业教师、模具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人员各1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机电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2 |
1.机电类专业(电梯方向优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有一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工作经历、持有电梯安装及维修资格证、电梯维护保养工证书、或有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
机电专业教师 |
1 |
1.机电一体化、电气、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或自动化控制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维修电工技术等级资格。 2.持有电梯安装及维修资格证、电梯维护保养工证书、或有电梯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
模具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1 |
1.模具设计与制造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装配钳工、普车、普铣等相关工种中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熟悉模具加工,并能熟练操作线切割、电火花等设备(5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不需要技能证书)。 2.企业技术主管或省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优先。 3. 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职业教育经历者优先。 |
心理健康辅导员 |
1 |
1.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认证,能灵活运用各类心理量表,善于分析;热爱心理咨询专业,熟练掌握心理学专业知识;性格平和,有耐心,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乐观的心态。 2.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认证、EAP咨询师资格、或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人才 |
1 |
1.工民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施工管理人员需有2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造价管理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具备一定施工(造价)管理经验,善于处理复杂突发事务者优先。 |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关于年龄
(1)大专、本科学历的,一般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截至1978年12月31日)。
(2)已有广州市户口的,研究生学历或具中级职称资格的,或具有高级专业技能资格应聘实训指导教师的,40岁以下(即出生日期截至1973年12月31日)。
9、所有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
特殊情况及处理办法:
(1)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报名时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承诺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本校将终止聘用。
(2)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项,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优秀人才报考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报名时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承诺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本校将终止聘用。
10、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11、在职(社会)人员以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专业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持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以上测试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
(三)相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 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在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