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9 17:03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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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委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行政事务岗位, 1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1303室。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 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有关说明
(一)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报到。
3.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8333030
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
20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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