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工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2013-03-15 10:40 惠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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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招考普通雇员工勤岗位(司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职 位: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普通雇员工勤岗位(司机)1名
职 责: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后勤工作,主要负责驾驶车辆,兼顾办公室文员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二)中共党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持机动车准驾车型C1及以上,二年以上驾驶工作经历(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为依据)。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岗位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注: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人事秘书科(江门市华园路16号二楼),咨询电话:0750-3503006或0750-3503069。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三项材料)。填写《江门市委台办普通雇员工勤岗位招考报名表》。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江门市委台办普通雇员工勤岗位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注: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报考者须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作出知情确认。报考者签订后,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报考者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形式。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以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三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3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以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通知为准)。
技能测试地点:先在市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集中,然后在市区街道与高速公路路段进行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技能测试时间限定在6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权重
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我办将组织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办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办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附件:1、江门市委台办招考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
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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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惠州华图)